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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
Service

基督教中台神學院圖書館(以下稱本館)為提供服務讀者使用本館之館藏資料,制定借還書規則(以下稱本規則)

開放時間​​
  1. 學期間平日(春假、聖誕假開放時間同寒暑假)

  • 週一至週四 8:10 ~ 22:00

  • 週五 8:10 ~ 12:00,13:45 ~ 22:00

  1. 週六、日及國定假日閉館。

  2. 寒暑假:8:10 ~ 12:00,14:00 ~ 17:00。

服務對象

  1. 本院專兼任教師與客座教師

  2. 行政同工

  3. 本院學生及眷屬

  4. 本院畢業校友

  5. 聖教會傳道人與宣教士

  6. 本院合作機構之同工

  7. 辦有本館「校外借書證」的傳道人與眾會友

  8. 基於研究需要申請使用本館資源者

  9. 持有「台灣神學圖書館協會」館際合作證件的讀者

  10. 館際合作館

閱覽規則
  1. 為保持閱覽環境之清潔與寧靜,不得攜帶食物及飲料入館,並嚴禁吸煙、飲食、臥睡、喧嘩、使用行動電話及其他影響讀者權益之行為。讀者離開座位時,請順手帶走私人物品與垃圾。

  2. 借書證限本人使用,不得轉借或交換,如有遺失應立即向本館聲明報失,並申請補發;其在聲明前因證件遭人冒用致本館圖書資料蒙受損失時,原持證人應負賠償責任。

  3. 讀者不得以物品預佔閱覽席位。凡要離座一小時以上者,應將個人物品攜離;違者,圖書館得將其物品集中存放,且不負保管之責。

  4. 為保持圖書歸架無誤,讀者自架上取書閱畢後,請將該書置放於運書車上,請勿放回架上。

  5. 本館任何電腦設備非經館員許可,請勿擅自安裝任何軟體或檔案。

  6. 館內電話僅供公務作業使用,不提供轉接服務。館內電源統一由工作人員負責操作。

  7. 所有館藏需辦理借閱後方得攜出。期刊、報紙閱畢後請確實歸位。

  8. 讀者應依規定使用本館館藏及相關設備,不得有污損及破壞等情事,違者得課以賠償金額。

  9. 所有圖書資料嚴禁做任何圈點、批註或折角等記號,違者照價賠償。

  10. 本規則由圖書館擬訂,經由圖書館委員會審定通過實施。若有未盡事宜,由該會修改之。

指定保留書規則

因應學期任課教師課程要求指定之特定書籍,作為指定保留書置於保留書架,僅供選課同學於館內閱讀。為便於選課同學周末假期借出使用之相關規範,另制定指定保留書借還書辦法。

  • 教師指定保留書借閱辦法

  1. 週間限館內閱讀,借閱時段限4小時,週間不外借。

  2. 週末時段得於週五下午四時以後向館員辦理外借,於次週一早上九時以前送還。

  3. 遇國定假日得於前一天下午四時以後借閱,但須在恢復上課當天上午九時前歸還。

  4. 違規者處以罰款,每小時五元,依序累進。

借閱規則

  1. 具借閱權之讀者,請憑借書證辦理借閱。

  2. 擬借之館藏資料若已被借出,可辦理預約。

  3. 擬續借圖書請在到期日之前辦理,到期之後不提供續借。

  4. 本館以在校師生權利為優先,校外讀者續借期間,若在校師生有借閱需求,本館將提前催書,請在催書後一週內還書。

  5. 借閱書籍如有預約,將不提供續借服務。

  6. 期刊 (現期、過期、裝訂)、參考書、指定保留書、報紙等典藏,僅供館內閱讀,不提供外借服務。如有特殊需求,可另行向本館提出使用申請。

  7. 各類型讀者借閱規定如下:

 

 

​還書規則

  1. 讀者所借閱的圖書應於本館規定的期限內歸還。

  2. 本館若有特殊需求或進行內部圖書清點作業時,得預告並收回借出之圖書。

  3. 本院學生畢業、休學、退學,或教職員離職、退休前,需還清所有借出之館藏資源。

違規與賠償

為維護本館館藏之完整,確保讀者權益,特定本規則

  1. 凡借閱之圖書超過寬限期,每冊每日罰款新台幣貳元;指定保留書逾時歸還每小時罰伍元。逾期罰款未繳清之前,不得續借。

  2. 凡借用本館資料有下列情形者,應視為污損遺失:

  • 借閱人向本館聲明遺失者。

  • 借閱人逾期三個月未還者。

  • 污損、缺頁至不堪使用者。

   經確認有上述情形之一者,應負賠償責任,賠償辦法如下:

  • 遺失人按原版本自行購買賠償,如有新版本,可以新版賠償。

  • 遺失人可選擇由本館代購,中文書以購入價格之二倍賠償,其他語文書﹑非書資料以三倍賠償。

  • 遺失之資料若無法查得購入價款,中文資料以每頁伍元,其他語文書以每頁拾元計價;其他資料一律以貳仟元計價。

  • 遺失之圖書或非書資料如為成套中之一冊,若無法零購時,以全套購價賠償,若可零購,依上述條件賠償。

  • 已絕版書無法購得者,賠償價格另議。

借書證申辦

凡欲向本館申辦校外讀者借書證者,務請遵循下列規定:

  1. 請填寫申請表(表單下載PDF)

  2. 詳實完整填妥並蓋章後,連同申請費貳佰元,於白天上班時間,攜至本館向櫃檯人員申辦「校外讀者借書證」。

  3. 借閱冊數與期限:

  • 本借書證僅限借閱本館之「紙本圖書」,一卡以五本為限。

  • 借期一個月,可續借一次。逾期罰款,每本每天新台幣貳元。

  • 借書證效期一年,期滿後可續辦,手續費新台幣壹佰元。

  1. 借書證僅限申請者本人使用。

  2. 進入本館,請遵守下列規定:

  • 入館請保持安靜;手機請關閉或調成靜音震動摩式。

  • 禁攜帶飲料(如:咖啡、果汁…等)與食物入館。

  • 若校外讀者需使用閱覽席位,長時間閱讀,需事先向櫃檯人員報備。

  • 本館筆電桌,僅供本院全修生使用。

  • 資訊檢索區的電腦,僅供館藏查詢或檢索資料用。

  • 若需影印服務,請洽櫃檯人員。影印費用:A4每張1元。影印卡每張NT$130.00。 

  1. 借出之書,不得毀損、摺頁或批註,若有上述情事,等同汙損,得負賠償責任。(詳情參照遺失與賠償辦法)

  2. 欲借閱之書,不得與本院學生課程需要之書相牴觸。本館有權決定出借與否。

  3. 申請者務請確實遵守本館之相關規定,否則本館有權撤銷借書資格。

影印須知
  1. 請向櫃檯購買本館影印卡。

  2. 本館提供影印機,供讀者自助影印本館館藏資料。

  3. 影印館藏資料時,應遵守著作權法有關規定,勿全本影印,若有違法情事應自行負責。

 

請尊重智慧財產權,遵守智慧財產權是每個人的責任。
相關資料請參考http://www.tipo.gov.tw/ct.asp?xItem=253029&ctNode=6987&mp=1

內文如下

 

貳、非法影印教科書的法律責任

 

  (一) 影印是重製的方法之一,未經授權影印教科書,又不符合合理使用的規定時,就是非法重製他人著作的侵權行為。

 

 (二) 非法影印教科書時,學生如果交由影印店代為影印,由於影印店是以影印為業的營利單位,不管影印多少份,金額是多少,只要權利人提出告訴,都必須負擔民、刑事責任。

 

 (三) 如果學生自己從事非法影印教科書的行為,要負民事責任,如果權利人進行告訴,也有刑事責任。對於學生非法影印的行為,提供影印機的圖書館或自助影印店如果知情的話,有可能成為侵害重製權的共犯或幫助犯,在這種情形下,當然也免不掉要負民、刑事責任。

 

圖書館影印卡使用辦法

圖書館於2019學年度上學期開始使用新式影印卡,其規則如下:

  1. 每張影印卡儲值上限為5次,儲值次數使用完畢後將無法再次儲值,需另購新的影印卡。

  2. 影印的價格調整為1元/1面。

  3. 影印卡的工本費為30元/1張。學生辦卡為第一張免費,其後每次換卡皆須繳交工本費;校外人士辦卡則為每張皆須繳交工本費。

 

如需儲值,請於圖書館員工作時段(08:10~12:00、13:45~17:00,暑假期間為08:10~12:00、14:00~17:00),找館員辦理。

開放時間
閱覽規則
借閱規則
指定保留書規則
還書規則
違規與賠償
服務對象
借書證申辦
影印須知
圖書館影印卡使用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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